2017年本市高教自考进入停考过渡期的专业

2016-11-22

2017年本市进入停考过渡期的高教自考专业有10个(具体可查询相关学校官方网站)。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等8个专科层次专业的停考公告


1.自2017年1月1日起,停止接受以下8个专业的新考生报名,此前尚未通过该专业任何课程的考生,也不能报考该专业。

序号

主考学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校网址

1

复旦大学

A030307

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科)

http://www.cce.fudan.edu.cn/

2

复旦大学

C050308

新闻学(基础科段)

http://www.cce.fudan.edu.cn/

3

同济大学

A020206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

http://zikao.tjae.cn/

4

同济大学

A080801

房屋建筑工程(专科)

http://zikao.tjae.cn/

5

同济大学

A082239

建筑工程管理(专科)

http://zikao.tjae.cn/

6

华东师范大学

A020109

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方向)(专科)

http://www.sole.ecnu.edu.cn

7

上海交通大学

A080602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

http://ce.sjtu.edu.cn/

8

上海交通大学

A020211

饭店管理(专科)

http://ce.sjtu.edu.cn/

2.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上述8个专业的停考过渡期,此前已通过上述8个专业至少一门课程的考生,在专业停考过渡期内仍可继续报考该专业的课程考试。过渡期满即停发上述8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3.为做好上述8个专业的停考善后工作,2017年至2019年继续安排上述8个专业的课程考试;自2020年起,停止安排上述8个专业的课程考试。

4.友情提醒在籍考生:(1)通过课程门数较少或在过渡期内无法通过全部课程的考生,建议及时转报其他专业;(2)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尽早完成该专业的课程考试;(3)在过渡期内可将考籍转至其他省市相关专业;(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参加其他专业的考试,相关课程须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进行免考。


二、关于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停考公告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停考过渡期。2020年1月1日起不再颁发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毕业证书。

序号

主考学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校网址

1

上海大学

A020321

能源管理(专科)

www.cce.shu.edu.cn

http://www.sdzk.shu.edu.cn/

2

上海大学

B020322

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www.cce.shu.edu.cn

http://www.sdzk.shu.edu.cn/

为做好上述2个专业的停考善后工作,停考过渡期安排如下:

1.自2017年1月1日起,停止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新考生报名工作。

2.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原开考计划不变(公共课、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证书课按原计划考试)。

3.2019年1月不再安排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证书课程(每年5月份和11月份的考试)的考试,证书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继续开考,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2020年1月1日起,停止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全部课程的考试,并停止办理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毕业申请。

5.友情提醒在籍考生:

(1)为不影响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生于2019年下半年最后一次毕业机会,凡是能在2019年下半年通过所有课程的考生,可由本人自主决定是否报考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最后一次毕业论文,报考时间为2019年7月(具体时间请于2019年6月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查询);如毕业论文通过,仍有课程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按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申请毕业;考生改考其他专业后,能源管理专业的毕业论文成绩不能替代其他专业的毕业论文成绩。

(2)通过课程门数较少或在过渡期内(2019年12月31日前)无法通过全部课程的考生,建议及时转报其他专业(相关课程学分认定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执行),也可将考籍转至外省市续考。

(3)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尽早完成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课程考试,开考计划可登陆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www.cce.shu.edu.cn或www.sdzk.shu.edu.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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