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准备材料清单及要求

2021-07-12

一、材料清单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证件。

2. 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入党时间)。

7.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应具有人员调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党组织印章,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有关材料。

8. 按规定填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

9. 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报中央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docx

2.《放弃面试资格的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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