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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属国有公办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培育校。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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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高升专3年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401室周六(21年10月考)7月20日在线报名
机电一体化技术高升专3年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401室周六(21年10月考)7月20日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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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高升专3年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401室周六(21年10月考)7月20日在线报名
会计高升专3年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510号401室周六(21年10月考)7月20日在线报名
  • 招生简章
  • 报名须知
  • 证书样本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属国有公办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培育校。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所电子类中等专业学校。周恩来总理、陈毅、谭震林、习仲勋副总理曾到校视察,先后有3000多位外宾、专家到校参观交流。办学六十七年来,为社会输送了七万余名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地处仙林大学城,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38.1万平方米,在校生13200余人,现有教职工753人,专任教师465人,固定资产12.74亿元,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8亿元。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智能交通学院、网络与通信学院、数字商务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数码艺术学院、士官学院、教育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素质教育部、体育部等13个教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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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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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机构

1、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3、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4、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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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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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规则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政治、身体条件需满足相应规定。

2、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定向培养士官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实施。

3、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4、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5、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6、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7、 录取办法:江苏省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同分排位规则依据《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苏招委【2020】4号),仍有同分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普通类考生、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原则,定向培养士官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

8、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附则

1、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2、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3、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